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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和平理念与赵朴初的伟大实践

     发布时间:2017/2/26 


    邓子美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从宗教最基本的伦理——博爱出发,通过比较世界各大宗教倡导的这一共同态度及其差异,指出佛教和平理念相对最为彻底。在当代,作为解决国际暴力冲突与恐怖主义问题的具体途径之一,各宗教从彼此的共同态度入手,展开深入对话,方能有效沟通,推动世界和平。然而理念愈彻底往往意味着愈难变通,其践行更困难。正因如此,中国佛教协会前会长赵朴初一生为佛教和平理念在当代中国的实践才更为可贵。
    关键词:佛教和平理念 博爱 慈悲 赵朴初 国际暴力冲突
    作者邓子美,江南大学法政学院教授。


    和平理念是佛教思想核心之一,也是佛教各宗派对待国际暴力冲突、战争以及反对当代恐怖主义行为的共同态度。这一态度与其他宗教相对而言,更具有彻底性。然而理念愈彻底意味着愈难变通,其践行更困难。正因如此,中国佛教协会前会长赵朴初一生为佛教和平理念在当代中国的实践才更为可贵。
    一、 世界三大宗教对待战争暴力及其背后的政治之基本态度与差异
     众所周知,军事是政治的继续。国际暴力冲突、战争以及恐怖主义,归根到底都是政治外交手段难以解决问题的产物。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经在概述了世界诸宗教对待暴力与政治的态度的同时总结说:“(任何)宗教的爱的拒世主义以及任何合乎理性的伦理的宗教信仰,一旦一种宗教与政治的团体保持着距离,都同样尖锐地而且基于同样的原因,以某种方式陷于同政治行为的整体矛盾之中。” 换言之,宗教伦理的合理化——博爱,与以暴力为基础的政治,存在着深刻的矛盾。但世界三大宗教对待暴力与政治的基本态度是相通的。
     韦伯曾经通过对世界各大宗教的比较,得出其间的差异。他认为,“十分普遍的经验是:暴力总是从自身产生暴力,到处都是社会的或经济的统治利益,与最理想的改良运动、尤其是革命运动结缘攀亲”。但“暴力反抗不义的最终结果,不是导致更伟大的正义的胜利,而是更强大的势力的胜利或者更精明者的胜利,这至少对于知识分子不关心政治的阶层来说,是无庸讳言的,因而又会一再重新产生仁爱伦理的最激进的要求:勿以暴抗恶,这是佛教和耶稣的布道所共有的。” 换句话说,佛教与基督教有着和平主义的共同立场。但是,他认为:“像古代伊斯兰教,它有意识地放弃宗教皈依的普遍主义,目的是奴役和征服信仰异端,使之服从一个(以)献身于信仰斗争作为基本义务的、占支配地位教团的统治,而不是拯救被征服的人。”“神所希望的这种状况正是(伊斯兰)信仰者对被容忍的无信仰(以及其他“异教徒”)者的暴力统治,因此,暴力本身不会成为问题。” 在此,韦伯似乎说明了理念与行为之间的逻辑联系,但他忽略了《古兰经》与其他宗教同样倡扬的“信道而且行善”, 至于韦伯强调的古代伊斯兰教“有意识放弃”“普遍主义”问题,伊斯兰信徒也有自己的解释,即其教义核心——信独一的真主,具有(普遍的)征服人类心灵的力量,它不需要“剑”(暴力),但在其他宗教以“剑”迫害穆斯林传教者的时候,穆罕默德才铸“剑”保护自己,并以“剑”取得传教的自由。 这样就把是否允许宗教徒使用暴力的问题,转换为谁先动手,谁就陷入非正义的先后问题。鉴于古代基督教也曾向伊斯兰世界发动多次“十字军东征”,于是谁先谁后又似谁也说不清。
     韦伯把早期佛教划为唯理智论的体现,他说:“仁爱伦理尤其是神秘主义宗教信仰的固有特点,因为神秘主义的寻求救赎是追求尽量少行动,把在尘世的默默无闻作为唯一的救赎的考验,这种救赎要求采取这种卑恭谦顺和自我牺牲的态度,而且在纯粹心理方面,它还必然会从它所固有的拒世的、毫无对象的爱的感觉中,产生这种态度。但是任何纯粹的唯理智论,本身都包含着这种转向神秘主义的机会。”  在他看来,在中国得到发扬的大乘佛教就是其转向神秘主义的体现。但韦伯作为社会学家,总是从现实出发考虑,对仁爱伦理即和平主义似并不欣赏。
     韦伯接着说:“与此相反,(基督教新教代表的)俗世之内的苦行主义可能与政治的暴力秩序的存在结盟,它把后者视为对俗世进行理性的、伦理的改造和制服罪恶的手段。只不过在这里远不像同经济的获利的利益那样容易携手同行。因为真正的政治活动要牺牲伦理的——严肃主义的要求,它比私人的经济的获利更加无可比拟地要适应人的一般品质,妥协、狡黠,利用其他违背伦理的手段,首先是利用其他人,此外,还要考虑一切目的的相对化。这是十分显然的┅┅这类似于某些清教的教派,只把十字架下的教会即在无信仰者的统治下,视为宗教信仰的经受考验的真实性。在这两种情况下,一方面是宗教信仰的真实性只能在殉道中经受考验的思想在作祟,另一方面是这样的原则性观念在发挥作用,真正宗教的美德,不管是毫无妥协的理性的伦理也好,也不管是拒世主义的仁爱也好,都不可能在政治的暴力机构之内,找到一席栖身之地。俗世之内的苦行主义(指新教)与把国家行为减到最低限度的主张(原注:曼彻斯特学派)有亲和关系,其根源之一就在于此。” 的确,新教伦理在西方,与分权制衡、法律(包括立法与司法)制衡、(市民)社会的非政府组织制衡等方式一起,对国家行政权构成了有效的制约,但其对国际强权政治的态度却并非如此。
     韦伯十分了解基督教与政治暴力的关系十分复杂,他概括了古今基督教各派的态度:
      首先,古代基督教对国家与政治的态度是摇摆不定的,包括1)彻底的拒绝现存国家(如罗马帝国)。2)彻底地对国家冷淡,即消极忍受暴力。3)疏远具体的政治组织,因为只要参与,就意味陷入罪恶。4)对政府当局包括无宗教信仰的政府作积极评价,把它作为一种在罪恶状态下必不可少的惩治罪恶的手段。
     其次,中世纪基督教虽被承认为国教,但其早期并未真正跳出第4种原则立场,转向政教合一,例如在瑞士,是后来才发生的。
     最后,我们认为,现代的新教则进一步发展了古代的第4种倾向。韦伯说:当现代“政治以求实的国家利益至上的理念为取向,以实用主义和保持外在和内在分权”之时,“只有俗世苦行主义(的新教)的职业伦理,对于权力统治的求实化——及其潜藏着问题的理性的、伦理的保留——才确实会从内心感到(这)是适当的。” 在现代,新教也确实比较好地发挥了宗教应有的对国家政权暴力扩张的制衡功能,但这也限于对国内而已。
     然而,韦伯认为:“不管是佛教徒的虔诚也好,道教徒的虔诚也好,还是印度教徒的虔诚也好,都没有促进形成理性的生活方式论的推动力┄┄因为它(们)是彻底地在宗教上阐述‘有机的’社会的观点,而且无条件地为现存的权力和幸福的分配进行辩护。” 韦伯了解一些印度教与佛教的重大差别,但显然没有充分重视,或者说有意忽略了其间的差异。佛教本来就是作为印度教(婆罗门教)的异端和对立面而诞生的,如早期佛教要求的平等,显然是针对当时的种姓等级制度及权力分配,针对着婆罗门教为之的辩护,怎么可以与印度教的态度混为一谈?其实,就佛教对暴力及政治的态度而言,韦伯所概述的基督教具有的各种倾向,古今佛教的众多教派也差不多都有,或相当接近,甚至更加丰富。
     首先,早期佛教强调佛教徒应遵守国家法制,“若犯国制,是优婆塞(居士)得失意罪”; 也含有具有东方特色的民本思想,如《增一阿含》等经认为国王的责任是必须依法、依理治化,莫以非法非理;要高度敬重僧人。 “以能依法摄护众生令安乐故,名之为王……王者得立,以民为国;民心不安,国将危矣”。 古印度僧人也参与政治。释伽本人曾多次向古印度诸国王进言,也有些建议被采纳。据传,释伽牟尼高度肯定古印度萨遮向严炽王进谏时提出的国王的征税权必须得到人民承认的观点。据《大萨遮尼乾子受记经》记载,严炽王问:“国内人民,所应输王课调物者,为是王物,为是他物?”萨遮答道:“非王自物,亦非他物……彼众生等,立如是法,是故输至。”释伽后为萨遮进谏所积功德向他授记。可见原始佛教对民主政治的肯定。当时印度非雅利安族(多属被统治民族)的国王也有接受佛教主张的,如摩揭陀国。由于佛教和平主义的影响,后来孔雀王朝著名的阿育王皈依了佛教后,更是放弃了暴力杀戮政策,派人四处传播佛教。
    但中国古代与印度不同,与西方更不同,自战国时官僚制国家纷纷建立后,汉地的国家政权暴力就很少受到限制。佛教传到中国后,被迫适应这一情况,因而佛教徒采取了两种基本政治态度。其一以北魏释胡果为代表,宣称:“太祖(道武帝拓跋珪)明睿好道,即是当今如来,沙门宜应尽礼。” 其二以东晋释慧远为代表,慧远撰有著名的《沙门不敬王者论》,认为僧人可以“外阙奉主之恭”。这表面上是礼仪之争,实际表明了僧人之间对待暴力与政治立场的分歧。前者事实上不否定僧人参政,其“黑衣(僧服)宰相”说的理论依据,即所谓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故佛教弘传少不了依附帝王、官僚。后者则主张僧人对政治暴力应保持超然的独立态度。古代中国汉地佛教徒大体总依违两者之间,但在那时的藏族与蒙古族人民居住的地区,佛教作为全民信仰,多与地方政权结合在一起。以宗教间关系而论,尽管佛教与道教有些冲突,但佛教从未诉之暴力。宗教间的和平相处是主流。
    近现代中国偏向于保守传统的佛教徒或者对政治冷淡,或者完全顺从于行政权力。但思想间接受到西方政治思想理论影响的中国佛教领袖——太虚法师,出于对当时时局的的回应,进而提出了“问政而不干治”的积极主张。他认为,佛教徒不问政治的态度,“遇政治与社会摧(残佛)教,易遭破灭;”依附某一政权“从政,亦随政府而倒”;因而出路在于“议政而不干治。”这已含有佛教徒通过其代表参预议会政治,间接制衡行政权的思想萌芽。他明确承认,这一主张受孙中山先生之中西合璧的划分政权、治权的思想启发。 当代海峡两岸人间佛教的代表人物如赵朴初、星云法师等继承了这一思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维护佛教权益,也向政府提出了许多积极建议。赵朴初与星云法师还进而提倡宗教融和思想,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对话,反对恐怖主义。有的佛教宗派则似对政治较为疏远。但坚决反对战争暴力,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是中国佛教徒的共同主张。
     与基督教相比,佛教中唯缺类似新教的对现代政治暴力的态度,这尚有待于人间佛教教团从佛教自身传统中发掘与发展。
     承接着古代传统,现代伊斯兰教在其教徒较少的地区,多保留着独立的政治态度。在其教徒占多数的国家与地区,多采取政教合一体制。唯有土耳其是例外,那里受西方现代政治思想影响较大。当然,伊斯兰教无疑还有其他与政治暴力结合或调和或反对的方式。
     不管怎么说,相对于基督教而言,在佛教与其它宗教中,制衡国内行政权力的传统资源似显得相对贫乏,虽然这绝不意味着它们不可能在未来发展出自己独特的类似方式。尤其是中国佛教,历来虽对政治相对冷淡,对暴力造成的社会苦难却备加关注与救助。这也是佛教和平理念的民族表现形式之一。
    二、佛教世界和平理念的彻底性
     关于佛教和平理念的内涵,李向平教授已在《佛教和平观》专著中作了系统阐述,在《佛教和平思想的现代意义》一文中又作了概述,大体从佛学原理角度的缘起和合、众生平等、悲智双运以及作为修行指导思想的寂静观等多方面展开, 在此不再赘述。只是对佛教和平理念的核心——“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慈悲观论证不足,而佛教和平理念的彻底性正由由缘起论与慈悲观——对世间苦难的关注而奠定。
    佛教和平理念的彻底性乃与世界其他宗教相比较而言,如儒教以宗法家庭、家族伦理思想——“亲亲”、“尊尊”为其根本,儒教的“仁”也由爱其亲乃及他人之亲出发,因而从儒教看来,“爱有等差”,天经地义。后期儒家如张载的“民胞物与”的仁爱虽然博大,也与佛教的大慈悲相通,但从“胞”一字中仍能看出其源头有自。而佛教的“无缘大慈”是指无条件地无前提的慈悲为怀(不是否认构成事物的缘起),不管沾亲带故与否,显然较彻底。伊斯兰教的仁爱虽然仍非常重视家庭,但已经远远超越了家庭,大体以穆斯林与“异教徒”为界,在穆斯林之间讲仁爱,在穆斯林与“异教徒”发生冲突的时候,如韦伯所言,就部分放弃了“普遍主义”, 仍属有条件的“爱”。基督教的“爱”与佛教最为接近,特别是现代基督教各教派,都不同程度地主张普遍主义的博爱,但其唯一神论的信仰决定了信仰其他宗教的人与无神论者仍然只是其拯救对象,“博爱”在此只是拯救手段,仍是有前提的。
     韦伯也看到了佛教和平理念的彻底性,他说:“在印度唯理智论的拯救教义里(佛教、耆那教),断绝同俗世和在俗世里的行为的任何关系,绝对禁止自己使用暴力以及反抗暴力,(即使)使用暴力和反抗暴力也是无的放矢。这里,(宗教与以暴力为基础的政治)也不存在冲突。” 但其所谓“无的放矢”论以及(佛教和平理念与政治暴力)无冲突论显然有误。我们认为,此一者源于韦伯对佛教史缺乏了解,二者由于他对佛教原理的误解。第一点上文已概述,第二点在此重点展开。韦伯把佛教的“无缘大慈”误解为:神秘教遁世的一种特有的形式,表现为毫无目标的爱的奉献,不是为了人而奉献,而是为奉献而奉献。 实际上,佛陀本人就强调“救度”,也强调人间。中国佛教中曾有的遁世思想只是佛教徒对那时的世间——宗法社会压迫的消极反应。现代人间佛教的最早倡导者太虚法师则进一步说:虽然,“佛本所觉悟众生者也,动植万有无有不生,然其精义可取归之人;而能谈佛者、能听佛说者唯人,故虽专为人说亦无不可也”。 可见佛教充分肯定人的行为主体地位。然而,佛教关爱的对象绝不限于人,而是以人类为起点,扩及众生与万物。在各大宗教中,佛教的确不但不赞成“人类中心主义”,而且强调关爱众生,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张最彻底的和平主义。
    尽管韦伯主张价值中立,但他并未摆脱自己所熟悉的基督教文化背景的影响,未免对基督教相对偏爱,他所批评的伊斯兰教“有意识放弃”“普遍主义”的博爱的倾向,其实在基督教内部也存在,即对本教的信徒与所谓待拯救的“异教徒”采取双重价值标准,特别是在基督教基要主义者中这一倾向更明显。当然,不能否认现代基督教与古代相比,此倾向已淡化了许多。当今恐怖主义活动之所以与宗教间冲突挂钩,原因十分复杂。其一恐怕还与世界各大宗教几千年来在各自不同的文化传统背景下,各自独立地发展与演化,宗教与宗教之间、各宗教的信徒之间沟通与了解不够有关。因此,必须通过对话,增进各宗教间的了解沟通,在实践中扩展对博爱共识的理解。在现实生活中,不同宗教的信徒如果杂处的话,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是能够相互理解的,当然有时需要双方的朋友为之作中介。
    法国学者列维-斯特劳斯认为:“人类为摆脱亡灵(祖先崇拜)的纠缠、冥间的黑暗和巫术的种种苦恼,曾作了三次重大的宗教尝试。他们相隔将近500年的间隙,相继构想出佛教、基督教以及伊斯兰教。”他认为佛教具有心境淡泊的女性特征,带有母亲化的情感。伊斯兰教则是“按照男性方向发展起来的”。他叹息基督教过早地诞生了,未能对两极之间作出调和。 其实,由于佛教和平理念的彻底性,由于佛教在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中立地位,倒是佛教最宜于担任两者的中介,调和双方。在恐怖主义造成了人类越来越惨绝的苦难之当下,佛教理应充当基督教与伊斯兰文化冲突的缓冲器与“防火墙”,而不仅是消极地补救宗教极端主义分子参与的冲突造成的后果。
    各民族的独立传统已形成了数千年,尽管现代社会已趋向开放,其间隔阂也不可能一下就消除,但通过世界实存的三个最大宗教间的对话与沟通,吸引其他宗教参与,能够逐步缩小隔阂。正如赵朴初所说:能够“求同存异”。 佛教和平理念在各大宗教中是最彻底的,自上世纪后期至本世纪初,与其他宗教对话在中国佛教界也得到了空前的重视,但是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现象依然存在,即如太虚所称“不能把大乘的精神表现在行动上”,以“大乘教理小乘行”。 而基督教尤其在主动开展宗教对话的实践方面,显然领先一步。
    三、赵朴初对佛教世界和平理念的阐述与伟大实践
    20世纪的中国,终于诞生了一位毕生致力于实践佛教和平理念的伟大人物——赵朴初(1907-2000)。他把对佛教和平理念的深入理解化为自己的投入与行动,化为积极的领导与组织。当然,“知为行先”,赵朴初对佛教和平理念有着独到的理解与积极的阐述:
    1、他从佛教的追求——涅槃寂静出发,解释“佛教的根本目的是要解脱人类的一切痛苦和灾难,使一切有情众生都能安享全面而彻底的无忧无恼的和平生活。”
    2、他着重指出:“特别是佛教所强调的慈悲、平等的精神,对于提高人类道德情操,促进人类和平友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佛教徒对和平的向往与追求,是佛陀平等护念一切众生的大慈悲心的体现。”
    3、他从佛教的核心思想缘起论出发,提出“我们人类原来是一个因果相续、自他相依的整体!因此,国家与国家之间,种族与种族之间,都应一律平等,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和睦相处,共同致力于全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事业。”
    4、他从最能体现佛教特色的净心观出发,认为人类心灵的净化与生活环境的净化是“互为条件、互相增进的。”而“客观环境的净化是以主观心灵的净化为前提的。道理很明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如果任何一方缺乏出自诚意的互助精神,真诚的友谊是无法建立的。” 相反,“要彻底消灭战争,真正实现世界和平,必须从净化人心、改造人性入手┅┅当每个人做到了心平气和,家庭才能平静,家庭平静了,国家才能平静,国家平静了,世界才能平静,才能和平。” 从这里可以看出,与有些人往往从消极方面去理解佛教和平理念不同,朴老则从积极地改变现实苦难中的世界的角度阐发,因而给人以鼓舞,给人以无尽启发。然而,赵朴初对佛教和平理念的阐发的突出之处并不在于提出深奥的理论,而在于他把自己对“涅槃寂静”的理解化为处变不惊的平静心境,把对大慈悲的理解化为菩萨心肠,把对万物一体的理解化为宽大的胸怀,把对“心净则国土净”的理解化为真诚的态度,并且付诸实践。这些,都与他亲身体验战乱苦难分不开。
    赵朴初生于北洋军阀战乱之际的安徽太湖,青年时正值抗战,目睹战争与暴力给中国人民造成的无尽苦难,因而投身于江浙佛教界的救济难民实践,并担任领导与组织工作。1949年,他作为佛教界代表,任上海临时联合救济委员会总干事,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常委、副主席,亚非团结委员会常委,开始把精力投入佛教和平理念的实践。早在1952年,朴老积极参与了在北京召开的亚太地区和平会议,并托人把一尊药师佛(一说为观世音)像转赠给日本佛教界。翌年,终于得到日本佛教界重新缔结友好关系的热烈回应。大谷莹润、管原惠庆等长老开始收集花岗中国劳工的遗骨并护送回中国。1954年,赵朴初代表中国佛教界第一次访问日本,肩负和平使命,出席了“禁止原子弹和氢弹世界大会”。与之相呼应,中国佛教徒也举行各种反对侵略战争,保卫世界和平的各种活动。1961年,他赴印度新德里出席世界和平理事会会议。1962年,在朴老的倡议下,中日两国佛教界共同举行了圆满的纪念鉴真和尚圆寂1200周年的活动。日本佛教界则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友好纪念活动。1979年,朴老率领中国宗教代表团出席了在美国召开的“世界宗教者和平会议”第三届大会。会上,中日两国代表团联名提案,建议“世宗和”领导人访问有核国家,要求这些国家领导人声明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得到大会通过。为实施这一提案,1982年,“世宗和”和平使节团在庭野日敬先生率领下,应邀访问了中国,受到中国政府与宗教界以及朴老的热情接待,圆满达成了预期目的。1980年,他推动与组织了鉴真和尚像回国探亲活动,掀起了中日民间友好交往的高潮。在朴老的推动下,1981年,中国宗教界派代表团出席了在印度召开的“亚洲宗教者和平大会”;1984年,又派代表团出席了在肯尼亚召开的“世宗和”第四届大会,同来自六十个国家与地区的六百多位代表共商世界和平大计。鉴于朴老为世界和平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日本庭野和平财团根据由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的知名人士组成的申查委员会评议,决定授予赵朴初第三次“庭野和平奖”。1985年4月,朴老应邀赴日受奖,并参加日中友好佛教协会成立40周年的活动,与日本及各国人士进行了多方面的接触与友好交流。
    1986年6月,中国作为东道国承办了“世宗和”国际理事会会议,赵朴老在会议上作了主题发言与闭幕词,他针对当时存在战争危险与国际危机,也仿佛预闻了所谓“歼灭撒旦是天职”,强调“维护和平是所有宗教徒的天职”。 在他与出席政协会议的宗教界委员以及中国佛教协会的倡议下,北京、天津、上海、山西以及全国佛教徒都举行了规模不等的和平祈祷活动。1987年朴老代表中国佛教界,出席了在日本比睿山举行世界宗教首脑会议,在发言中强调了世界和平与各宗教之间合作的关系。1994年,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成立,朴老以其卓著勋劳,被推为主任委员。1995年,他又在首都佛教界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与中国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祈祷和平法会上发表讲话,“希望人们相互理解,相互宽容、互相帮助,反对任何贪婪、歧视和仇杀。” 其时,朴老已年届八十八岁,但他仍为实践佛教的和平理念不懈精进。1993年,他提出了中日韩三国友好交流的“黄金纽带”构想,1996、1997及其后多年,他继续为落实这一构想而积极活动,直至逝世。
    祖国的和平统一与海峡两岸佛教交流也受到朴老终生关注,1984年,台湾佛光山住持星云法师与赵朴初在曼谷首次会晤,揭开了两岸佛教恢复交往的第一页。1988年11月“世界佛教徒友谊会第十六届大会暨世界佛教徒青年会第七届大会”在美国洛杉矶西来寺举行。在朴老的推动下,中国佛教协会派代表团出席,使得断绝了关系近五十年后,海峡两岸佛教组织正式恢复了密切联系。1989年,星云应赵朴初之邀,以“国际佛教促进会中国大陆弘法探亲团”名义,组团到大陆弘法探亲。该团一行僧俗二众共二百余人,在北京机场,受到赵朴初会长与北京僧俗的热烈欢迎。朴老与星云互有诗文赠答,表达了两岸佛教的同根情谊。朴老晚年接待的中国台湾佛教各宗派代表团难以胜数,在他生命垂危之际,还念及台湾的故旧老友,心系祖国和平统一。
    朴老对佛教和平理念的伟大实践具有普遍的现实价值与深远的历史意义。他与丁光训主教等国内外基督教、伊斯兰教及教外人士在致力于世界和平事业方面结成了真正的“同志”与朋友,他以伟大的人格感召了无数的义工与平民百姓热诚投入,他推动建立与助成了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中日韩佛教友好交流会议协调机构等许多组织,他领导中国佛教协会与号召中国佛教徒为世界和平事业做了甚多大事,他致力于佛教与各宗教间的对话与沟通,他在海峡两岸与世界各国,特别是东亚、南亚地区到处播下了和平的种子┅┅
    十多年前,朴老曾经语重心长地指出:当前的世界“有不少迹象预示着人类社会深伏危机┅┅核军备竞赛、危险的军事冲突以及恐怖活动横行、种族主义的猖獗、国际金融体系的不稳定、生态环境的污染和失调、社会财富占有的不合理┅┅” “今天的人类依然为重重烦恼所困扰。无论是自然生态,还是精神生态,都面临着种种危机;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仿佛比以前更加困难;核战争仍然威胁着人类的生存。” 进入21世纪,这些危机的迹象更加明显,尤其是恐怖主义活动已经扩展到世界各地,局部战争给各国人民带来了重重苦难┅┅我们纪念朴老,更要继承与推进朴老终生致力的佛教和平理念之实践——世界和平事业。
    ——本文写于朴老逝世五周年之际
    (作者简介:邓子美,男,1951年生,现任江南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地址:江南大学蠡湖校区,江苏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邮编:2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