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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佛教的慈善观及其现代意义

     发布时间:2020/9/12 


      佛教并没有一个与“慈善”直接对应的概念,不过佛教有一个类似的核心概念,就是布施。可以说,佛教的布施观包含了佛教慈善的本质。
    慈悲和智慧是大乘佛教修行的核心,而布施直接体现着佛教的慈悲精神,隐含着其智慧的修行,是大乘佛教修行的重要内容。此外,布施还是佛教摄受众生的重要方法,通过布施的实践,使民众更容易接受,因此,布施在佛教与社会相适应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大乘佛教不只关注自己生命中的痛苦,而且推己及人,强调要帮助所有的众生圆满地离苦得乐,发起广大的慈悲心。“慈”即是与乐,给予众生快乐;“悲”即是拔苦,帮助众生解脱痛苦。在广大慈悲心的基础上,还要发起增上意乐,也就是“我来承担”的勇猛之心,不推托、不怯懦。进而发起菩提心,即为了圆满地帮助众生,自己要修行成就佛的菩提果位。真正发了菩提心,佛教即称之为菩萨。菩萨不只是发心而已,还要付诸行动,修广大的菩萨行。菩萨行概括起来最根本的就是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度”的梵语音译是“波罗蜜多”,意思是“到彼岸”,即通过这些修行可以把自己和众生从痛苦的此岸渡到解脱的彼岸。六度的第一个就是布施度,布施是大乘行者必须修学、首要修学的内容。
    布施度梵语音译“檀波罗蜜多”或“檀那波罗蜜多”,即以慈悲之心施舍给众生财物等利益之事。我们常常把布施简单地理解为施舍财物给需要的人,其实佛教所讲的布施包含的内容很多,分为法布施、无畏布施和财布施。法布施,就是正确地教导佛法,或者世间的技术、知识等对众生有益无害的内容。无畏布施,就是把众生从怖畏中解救出来。财布施,是把财物等施舍给需要的众生。佛教认为,三种布施当中法布施的功德最大,因为法布施对众生的帮助最大,就好像施舍给贫穷的人钱财,不如教会他一种谋生的技术或者致富的方法利益更大。其次是无畏布施,因为无畏布施是把众生从各种灾害的恐惧中解救出来,比一般财物布施的利益也要大。
      佛教把布施作为重要的修行内容,不只是简单地给予众生财物帮助,还有其深刻的内涵。
    首先,修行布施可以对治自己对财物等的贪心、悭吝心等烦恼。佛教认为,财物乃至自己的身体、生命都是无常的,而很多人过于贪求自己的利益,甚至去伤害其他众生,结果自害害他,就像《月灯经》中所说:“此腐烂色身,命亦动无主,如梦如幻化。愚夫由贪此,造极重恶业,而随罪恶转,不智被死乘,当往那洛迦(那洛迦意为地狱)。”资财是无常的,不管如何积聚最终都要离散,悭吝守护只会增长自己的烦恼,应当把它看作暂时寄存在自己这里而已,随时慷慨地给需要的人,这样既利益了别人,自己也减少了烦恼,积累了功德。
      从这里进一步引申,其实包含着佛教智慧的修行。缘起性空是佛教的根本观点,佛教认为一切事物,包括财物、身体、生命等都是因缘和合才产生的,每一刹那都在不断地变化,没有任何事物是常存的、不依赖因缘独立实有的,所以不应执著。而众生之所以痛苦,就是因为执著这些都是实有的,因此对利益自己的生贪心,对损害自己的生瞋心,并进而产生种种烦恼,造种种恶业,被烦恼和恶业捆绑着不断轮回,不得自在。修行布施度,就是在不断减少对这些事物的贪心,不断深入,甚至体悟到这些本性都是空的,生起最深的空性智慧,彻底断除烦恼。
      其次,修行布施可以不断增长自己的慈悲心。布施作为大乘佛教的修行方式,不只是减少贪烦恼和悭吝心,还是实践和扩展慈悲心的重要方式。菩萨为了帮助别的众生是毫不顾惜自己的,连自己的一切财物,乃至自己的头目手足都可以舍弃。布施时不会去分别这个众生和自己亲近还是疏远,也不会分别布施的功德大小,而是平等布施,在布施给任何一个众生时想到的是把自己的一切布施给一切众生。如《无量功德赞》中说:如果见到贫穷卑劣的众生有需求,但自己认为布施给他没有什么功德,转而选择其他有功德的众生去布施,这是没有悲心、怀着乞讨一样的想法去布施,是错误的,应该怀着悲心布施给他。
    从以上对布施概念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佛教的慈善观:慈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慈善对于人是至关重要的,它是对治贪悭烦恼、增长慈悲的方法,佛教的慈善是平等的、不求回报的施予,是自己的生命与其他众生融合的途径。

     
      佛教认为,菩萨布施时应该没有骄慢之心,没有攀比、超过他人之心,也不期望得到好的名声荣誉,不期望得到对方和他人的回报,而是怀着纯粹的慈悲之心来行布施,视每一个众生都像自己唯一的、可爱的子女那样,给予他快乐,去除他的痛苦。通过布施的修行,使菩萨原来发起的慈悲心不断得到巩固和增强,当布施度修行圆满,菩萨可以充满欢喜地把自己的生命献给其他众生。

     
      今日,佛教的慈善观念,是佛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积极因素。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国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之一,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而佛教的慈善观念,本身就具有利益他人、服务社会的内涵,也蕴含着与政府、与其他宗教和社会组织建立和谐关系的因素,成为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因素。
      20世纪80年代我国落实宗教政策后,佛教恢复生机,佛教组织和广大佛教徒秉持“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本怀,“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发扬佛教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上世纪80年代,佛教界开展的重大公益慈善活动有:向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款,为修复长城、抢救大熊猫等活动捐款,为大兴安岭林区火灾受灾民众捐款。上世纪90年代,佛教界的慈善公益活动迅猛发展,如:为1991年华东大水灾、1996年华中地区洪灾、1998年长江等水域洪灾捐款捐物等。1998年,中国佛教协会被授予“抗洪抢险救灾模范先进单位”。一些地方的佛教徒还依法成立了专门的慈善公益组织。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佛教界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人数更多、规模更大,如2003年抗击“非典”中,佛教界踊跃捐款;2005年初,中国佛教界为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1千多万元;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佛教界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为灾区捐款1.45亿元。此外,佛教界还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举行法会,安抚人们受伤的心灵,如:2008年5月29日,中国佛教界在成都宝光寺为汶川地震灾区举行祈福追荐赈灾法会,现场募集善款2600万元;2009年5月12日,时值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中国佛教界又在四川省什邡市罗汉寺举办了“佛教界为5·12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遇难者超度,为灾区祈福法会”,等等。
    随着我国政府对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的重视以及对公益事业的支持,随着我国佛教界自身各方面的不断发展,佛教界和广大佛教信徒慈善实践的空间和规模将会不断扩大,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佛教认为布施应该断除这些行为:不及时布施,过了些时间再布施;让对方起了烦恼才布施;让对方做不合适的事为条件而布施;答应布施之后布施少或者布施差;通过损害他人后布施;对来乞求的人呵责嗤笑后布施;和自己的能力不相称的布施等。
    布施时应当怎么做呢?佛教认为,应当“舒颜平视,含笑先言,随对何田,皆应恭敬,亲手应时,于他无损,耐难行苦,而行惠施”。即布施时应当态度友善欢喜,不让对方感到压力,不论对方是谁都应该尊重恭敬,自己亲自及时布施,布施不损害第三人,布施时自己要耐得住困难和艰苦。
      布施不只是大乘佛教徒自身修行的重要内容,还是佛教摄受众生的重要方式。大乘佛教为了吸引、帮助众生和自己一起修行解脱,要行四摄,即布施摄、爱语摄、利行摄、同事摄。布施摄是通过布施使众生生起欢喜心,和自己情谊逐渐深厚,进而度化对方;爱语摄是随着众生的根性,以温和慈爱的言语相对,令他生欢喜心而接近;利行摄是以种种行为利益对方,感化其共同修行;同事摄是和对方共同做事,共苦乐、分祸福,引导对方修行。可以想象,当人们在物质、精神等方面需要帮助时,从布施者那里得到切实的帮助,他一定会对布施者产生欢喜、信赖之心,逐渐接受对方的思想观念;当社会上有某些需求,布施者从事这些服务社会的事务时,他们也一定会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得到社会的认同。佛教传入中国后能逐渐在中国立足并深深植入中国文化传统之中,有着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对中国本土文化的依附、适应和变通,依靠统治者支持等,但佛教能够深入民间为广大民众所接受认同,其对底层民众、弱势群体的关爱、布施,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佛教在历史上建有“义仓”、“悲田坊”、“安乐坊”、“养病坊”、“安济坊”等许多实践布施的事业,它们在民间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佛教对布施的要求,也就是佛教对慈善活动的要求。